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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建立生物多样性保护协作配合机制

更新时间:2020-04-17 08:07    浏览:    来源:     【字体:    

日前,云南省保山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召开生物多样性保护公益诉讼协作配合机制联席会议,签定《关于建立生物多样性保护公益诉讼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建立了保山市生物多样性保护公益诉讼协作配合联席会议制度和联络员制度,并设立协作配合办公室。

《意见》明确,检察机关与生物多样性保护主管单位共同建立执法情况和公益诉讼线索交流会商和研判机制,共同研究解决生物多样性保护执法中的突出问题,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发展,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

保山是云南省乃至我国和世界生物多样性最丰富和最独特的地区之一,是省政府确定的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重点区域之一(5州市18县)。通过实施公益诉讼丰富优化管理手段和措施,将为加快推进全市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和建设美丽保山打造跨行业的工作平台,形成部门间共同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安全协作机制。

据了解,保山市生态环境部门坚持依法行政,全力支持、积极配合市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下一步,将加强信息共享,建立情况互相通报制度、完善沟通协调机制;加大宣传力度,营造社会氛围,广泛宣传法律政策、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增强社会各界对公益诉讼的认识和了解,提高社会知晓率,提高群众参与度;加大协作力度,建立健全联系协作机制,加强沟通,密切配合,齐心协力推进生物物种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蔺汝涛表示,生物多样性保护仅靠保护管理部门力量是不够的,要把生物多样性保护置身于公众视野,让公众参与进来,开展跨部门的生物多样性保护机制,必将成为推动全市生物多样性保护一个有力的手段。

据悉,保山市检察机关围绕森林资源、野生动物资源、矿产资源等突出问题,全面依法履行公益保护职责。2019年,全市审查起诉资源环境类案件139件232人。在公益诉讼检察方面,2019年1月至2020年 3月,共受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81件,立案178件,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150件,提起诉讼13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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